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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推进动员会会议概要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10:40

        在市人居委的统一工作安排下,我司于7月30日-8月1日组织召开四场投保企业动员会,经过两个月的推动,整体项目进展顺利,初见成效。为了进一步推进宝安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市人居委联合宝安区环水局于9月27日上午举办“宝安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工作推进动员会”。

        市人居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汪斌、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法制宣教科科长刘飞丹、我司助理总经理林生垚、宝安区局属各环保水政执法队负责人以及宝安区300多家未完成投保的企业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汪斌处长为参会企业深入介绍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的立法依据和趋势,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国家、省和市的一项重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既是化解风险保障自身权益的选择,也是重视环保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最后汪斌处长再次强调:名录内未投保的企业应按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投保,对于未按时投保的企业将采取公开通报、列入环保失信名单、限制信贷支持等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对于按时投保的企业将在专项补贴、评定奖励、环保信用等级等方面予以激励。

        我司作为市人居委的保险顾问,也一同出席了此次会议。我司对于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进行了详细解读,从赔偿范围、责任限额、保费和费率方案等方面为企业全面分析,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此项保险产品以及自身可以享受的服务。

        此次会议由宝安区环水局法制宣教科科长刘飞丹作总结发言,刘飞丹科长再次向企业强调全市关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推进要求: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环境风险防控中企业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强制责任险的意义,并且应按要求于9月30日前完成投保工作,宝安区环水局也会协助做好属地试点企业投保监管工作等保障工作。